2020年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以世遗大会城乡面貌新提升为契机,继续实施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9大工程建设,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抓实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升城市供水品质,持续推动行业管理创新,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
一、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探索城市更新工作
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切入点,按照“小区街区片区”推进原则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防灾防疫设施完备、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文明和谐的宜居社区,连线成片推进城市更新。指导福州新一批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省厅重点跟踪指导30个省定试点项目、100个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省力争启动33万户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创建绿色社区。开展城市更新课题研究和试点探索。
二、有效治理城市水环境,全面提升城市供水水质
(一)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指导设市城市制定出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实施“一厂一策”,力争用2-3年完成城市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污水厂进水BOD浓度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年度目标。全省新建改造城市市政污水管网1000公里以上。
(二)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指导福州、漳州、莆田三个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治理。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问题整改,加快扫尾工程项目建设,巩固设区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防止水体水质反弹。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指导各地做好完成交帐销号工作。
(三)提升城市供水水质。持续推进城市供水供质三年行动,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全省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00公里(其中老旧管网450公里),提升55座水厂、3.35万户“一户一表”改造,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持续开展二次供水水箱(池)清洗消毒专项行动,适时开展督查。完成供水水质信息系统建设,年内实现出厂水、管网水水质在线监测和生产过程视频监控联网。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指导漳州、石狮创建国家级和福州、晋江、东山等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
三、着力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提升工程。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和道路交通体系,畅通“微循环”,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堵点,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200公里,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其中1万个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会同省道安办开展城市道路安全监管三年行动,完成26处城市道路隐患和临水临涯整治,全面完成城市桥梁安全护栏升级。指导各地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改善城市绿色出行环境。
(二)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指导福州市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全面验收,10个未完成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城市加快完成。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评价,力争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沿路管线入廊。结合综合管廊建设和缆线下地,推行多杆合一,试点推进市政多功能智慧杆建设。
(三)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完善省级排水防涝应急指挥平台,实现省市互联互通。建立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重点易涝点信息及整治责任人名单制度,完善全省排水防涝应急设备和物资清单,指导各地开展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和应急演练。全省新建改造雨水管网1500公里以上。
四、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一)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城市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设施建设,各地城市燃气企业落实年供气量5%的储气任务,提升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扩大燃气管网覆盖面,推动商业街区供应“瓶改管”,加快武夷山市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全省新改扩建燃气管道1000公里。全面落实城市桥梁结构定期检测,加快城市桥梁移交。开展污水运行评估考核、供水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以及供水水质抽检,提升污水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城市燃气、桥梁(隧道)、供排水等安全隐患,实行清单销号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管理常态化机制。督促市政公用企业及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三)创建安全发展环境。持续开展市政公用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在全国“两会”、中秋国庆、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防范和反恐维稳工作,积极应对高温、台风洪涝、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加强预警预报,健全行业安全防控机制,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推进市政管线普查数据更新,完善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和地下综合管廊安全运营。
五、加强管理创新,持续增强行业发展动力
(一)强化规划引领。总结评估“十三五”相关规划落实情况,深化调研,开展全省城乡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编制,指导各地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
(二)加强督导服务。发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和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信息平台作用,推动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加强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骨干等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
(三)坚持项目带动。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抓好项目调度稳投资,重点围绕城乡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应急防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城市运营安全等方面加大投入稳投资,指导各地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加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资金补助、国家及地方专项债支持。继续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转摘自: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